一篇掌握中華航空最新手提、託運行李尺寸、重量與件數規範。從經濟艙到商務艙,液體禁運、超重費用計算,到行李損壞遺失申報流程,讓您輕鬆打包,順利登機!
中華航空手提行李尺寸與重量規範
無論你搭乘的是經濟艙、豪華經濟艙還是商務艙,華航對於手提行李都有明確的尺寸與重量限制,請務必嚴格遵守。
尺寸規定: 包含輪子、把手及側袋在內,長x寬x高不可超過 56x36x23公分。
重量限制: 所有艙等的隨身行李單件重量均不可超過 7公斤。
艙等 | 標準尺寸(長x寬x高) | 重量上限 | 數量 |
|---|---|---|---|
經濟艙 / 豪華經濟艙 | 56x36x23CM | 7KG/件 | 1件 + 1件個人物品 |
商務艙 / 豪華商務艙 | 56x36x23CM | 7KG/件 | 2件 + 1件個人物品 + 1件航空西裝袋(折疊後深度上限 20 公分) |
在登機門或報到櫃檯,華航可能會使用隨身行李測量器進行評量,若你的行李尺寸或重量不符規定,可能需要現場改為託運,並可能產生超額費用,務必提前確認。
隨身攜帶個人物品與放置原則
除了上述標準手提行李外,所有艙等的旅客還可以額外攜帶一件個人物品登機。
個人物品範圍: 這類物品包括小型手提包、輕型相機或望遠鏡、手提電腦、適量的免稅品、傘具、嬰兒於航程中所需的奶瓶及食物等。個人物品的尺寸並沒有嚴格的限制,但須能妥善放置在你前方的座椅下方或上方置物箱內。
放置原則: 所有隨身行李必須穩固放置,不應滑入通道或阻礙通道移動。放置於上方置物箱的物品,必須確保箱門開啟時不會掉落,以維護全體乘客的安全。特別提醒,客艙衣櫃不適用於存放旅客的個人行李。

中華航空託運行李免費額度與尺寸重量
華航的託運行李免費額度取決於你的航線和訂位艙等,請你務必以機票上的註明為準。一般而言,單件行李的尺寸限制為長、寬、高總和不超過 158公分,以及單件託運行李不可超過 32公斤。
艙等 | 適用航線 | 免費託運行李件數 | 每件重量上限 |
|---|---|---|---|
經濟艙 | 亞洲短程線 | 1 至 2 件(依票種) | 23 公斤 |
經濟艙 | 紐澳跨海線 | 0 至 1 件(依票種) | 23 公斤 |
經濟艙 | 長程線 | 1 至 2 件(依票種) | 23 公斤 |
豪華經濟艙 | 全航線 | 2 件 | 28 公斤 |
商務艙 | 全航線 | 2 件 | 32 公斤 |

兒童以及嬰幼兒免費行李免費託運額度
不佔位嬰兒:可免費託運一件行李,其行李尺寸與重量限制,須依同行成人所搭乘艙等的規定辦理。
兒童與佔位嬰兒:免費託運行李額度與成人旅客完全相同,行李件數、尺寸與重量限制皆依票種與艙等規定適用。
所有嬰兒與兒童旅客皆可額外免費託運一項嬰幼兒用品,限一部摺疊式嬰兒車或一張兒童安全座椅,兩者僅能擇一,且不計入原本的行李額度。
不佔位嬰兒、佔位嬰兒與兒童旅客,如行李出現超大、超重或超額情況,收費標準皆與成人旅客相同,不另設優惠或減免。
行李中的液體、特殊物品與限制
為了飛航安全,攜帶某些物品上機或託運有嚴格規定,建議你在打包前詳細檢查。
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:
液體、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,必須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 100毫升。
所有容器需放入一個透明、附有拉鏈的塑膠袋中,塑膠袋容量不可超過 1公升,且每位乘客僅限攜帶一袋。
在安檢時,此塑膠袋必須與隨身行李分開,單獨出示檢查。
免稅品與轉機: 轉機旅客購買的免稅液體,若不符合 LAGs 規範,在台灣國際機場轉機時可能被要求拋棄。請在購買前向免稅商店人員洽詢。
銳利物品: 所有銳利物品,包括各種刀具(如水果刀、瑞士刀)、剪刀、金屬製的指甲銼或鑷子等,必須放入託運行李。
樂器: 樂器外包裝尺寸若符合 100x36x23公分且重量不超過 7公斤,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。超過此限制的大型樂器(如大提琴)需額外購買機票作為客艙佔位行李,或辦理託運。
醫療用品: 處方藥品及特殊食物用品(包括嬰兒配方食品)允許放入隨身行李,但建議你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(如醫生證明或身份證)以備查驗。
嚴格禁運品
為了全體旅客的安全,以下物品嚴格禁止放入隨身行李或託運行李中:
易燃/爆炸物: 炸藥、煙火、照明彈、易燃液體(如油漆)、易燃固體(如安全火柴)。
氣體: 壓縮氣體(如丁烷、水中呼吸器氣瓶)。
有毒/腐蝕性物質: 劇毒藥品、放射性物質、腐蝕性物質(如水銀、酸/鹼性濕電池)。
含鋰電池設備: 電動滑板、電動平衡車等,因內含鋰電池可能引起短路著火,嚴禁以手提或託運行李方式攜帶。

超額行李費用
若你的行李超出免費額度,華航將依航線及超出的件數、重量或尺寸收取超額行李費。費用會根據不同的地區分區計價,且實際收取金額將以起飛當地當天幣值換算。
每件超額行李收費標準如下 (美金):
往返 | 台灣 | 第 1 區 | 第 2 區 | 第 3 區 | 第 4 區 | 第 5 區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台灣 | 110 | 150 | 180 | 200 | 230 | |
第 1 區 | 110 | 150 | 180 | 200 | 220 | 230 |
第 2 區 | 150 | 180 | 200 | 220 | 230 | 240 |
第 3 區 | 180 | 200 | 220 | 230 | 240 | 250 |
第 4 區 | 200 | 220 | 230 | 240 | 250 | 260 |
第 5 區 | 230 | 230 | 240 | 250 | 260 | 270 |
第 1 區:日本 / 韓國 / 帛琉 / 關島 / 香港 / 中國 / 菲律賓 / 泰國 / 馬來西亞 / 新加坡 / 印尼 / 越南 / 柬埔寨
第 2 區:澳洲 / 紐西蘭 / 印度及亞洲地區(不包含第 1 區 / 台灣)
第 3 區:洛杉磯 / 安大略 / 舊金山 / 西雅圖 / 紐約 / 溫哥華 / 鳳凰城 / 阿姆斯特丹 / 法蘭克福 / 維也納 / 羅馬 / 倫敦 / 布拉格 / 中東
第 4 區:北美洲(不包含第 3 區)/ 歐洲(不包含第 3 區)/ 非洲
第 5 區:緬甸 / 中南美洲

行李損壞或遺失處理
行李損壞
抵達後若發現行李箱破損或內容物遺失,應在尚未離開機場、通過海關前,立即前往行李服務櫃檯申報。若已離開機場,仍可於領取行李隔日起算 7 天內,透過機場行李服務單位或線上系統完成申報。多數機場提供行李箱修繕、替代行李箱或相關協助服務,實際安排依當地作業為準。
行李遺失或延誤
若行李未隨航班抵達,請第一時間於機場行李服務櫃檯申報,並取得案件編號以利後續追蹤。行李延誤或遺失須在行李應抵達日隔日起算 21 天內完成申報;若超過 7 天仍未尋獲,可能需填寫行李調查資料,作為後續搜尋與索償依據。
轉機旅客注意事項
行程涉及多家航空公司時,行李延誤、損壞或遺失,須向最後一段實際承運的航空公司申報,才能加速處理流程。
行李查找與賠償說明
完成申報後,可透過線上行李查找系統輸入案件編號與英文姓氏,隨時查詢行李搜尋進度。行李賠償將依國際航空公約及航空公司運送條款辦理,賠償金額設有上限,貴重物品建議隨身攜帶以降低風險。
